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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成都楼市:成交均价环涨4.27% 领涨者竟是……

2018-03-26 克而瑞成都 成都房价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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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数据统计时间:2018.3.19—2018.3.25

②数据统计范围:成都市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龙泉、郫都、双流、温江、新都

③土地统计范围:成都主城+近郊+远郊

④数据来源:网签数据

一周市场综述

第12周4宗商住土地供应, 9宗土地成交

随着住宅市场的持续收紧,房贷利率持续上升,购房成本增加;购房者与投资者遂将目光转向远郊非限购区以及公寓市场

城东招商中央华城摇号开盘,中签率仅为0.94%,创历史新低。

1、土地市场

2018第12周4宗商住土地供应,其中2宗位于双流,新都和蒲江各1宗;

2018第12周9宗土地成交,其中商业3宗,商住1宗,住宅5宗。


一周土地供应

一周土地成交

2、商品住宅市场


第12周成都市商品住宅供应为28.62万㎡,环比上涨26.25%;成交34.53万㎡,环比减少11.78%;成交均价为12120元/㎡,环比上涨4.27%


随着住宅市场的持续收紧,房贷利率持续上升,购房成本增加;购房者与投资者遂将目光转向远郊非限购区以及公寓市场


第12周新增预售证有: 富广第一印象悦未来;保利公园里; 蜀南春郡大源里1期;外滩逸景1期;滨江和城;湟普国际;保利国宾首府1期 。


区域成交分析

第12周,本周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小幅回落,成交均价方面郫都、城南区域上涨幅度较大,涨幅分别为51.38%、16.56%;

成交面积方面,郫都、城西区域成交面积上涨幅度最大,涨幅分别为706.64%、234.81%;

成交套数方面郫都、城西区域涨幅较大,涨幅分别为711.25%、197.18%。


本周新都和城中均价下跌幅度最大,下跌幅度分别为17.60、13.17%;

成交面积方面,新都和双流区下跌幅度最大,跌幅分别为为97.53%、78.99%;

成交套数方面新都和城南区下跌幅度最大,跌幅分别为98.10%、77.10%。


一周成交排行

2018年第12周城西区域的“绿地新里城”项目成为商品住宅成交金额排行榜榜首

2018年第12周城西区域的 “绿地新里城”项目成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排行榜榜首

3、新闻多一点

近期各地楼市新闻一览

☞广州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018年3月24日,《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于2017年2月有效期届满,日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其进行了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因此《实施细则》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的范围也相应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新《细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9434元的户籍家庭均可申请公租房,扩大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公租房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育状况等进行初审并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因此,《实施细则》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时间由原来的5日延长至20日。 

☞南京:支持公积金贷款再出重拳 房企领证10天内应签协议

2018年3月23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委、房产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共10项举措中包括要求开发商在领取销许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以方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2018年1月份,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其中要求房企不得阻挠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房企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买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3月24日公布的“意见”不再只是公积金中心一家单位“单打独斗”,而是拉来了建委、房产局、国土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等四家单位协同,在具体条款上也更细化,比如领取销许后房企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按揭协议的时间必须在10个工作日以内,而不是笼统的“及时签订”。 

☞大连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细则

2018年3月22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细则,表示新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细则》规定的居民家庭,其成员构成指购房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的,以个人为居民家庭。细则规定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拥有本市各区、市、县、先导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否则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原为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高(中)等院校学生,或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均可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标准购买住房。细则规定的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范围包括登记在该居民家庭所有成员名下的全部现有产权住房及已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非同一居民家庭成员共有房屋视为其共有人分别拥有1套住房。细则规定,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并能提供购房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校生及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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